近日,江西吉安。60余岁的彭某报警称,自己脖子上的金项链被偷了。经了解,彭某在去接小孩放学路上,前往 “娱乐场所”进行“休闲”,到家后发现脖子上60克金项链不翼而飞,找“店家”讨要接待他的女子贺某却矢口否认,彭某选择报警。
接受民警询问时彭某言语矛盾,在深追细问下说出其嫖娼的违法事实,女子贺某交待其在卖淫过程中,乘机窃取彭某金项链并藏在沐浴露瓶内。
目前彭某因涉嫌嫖娼被依法行政拘留,贺某因涉嫌盗窃被依法刑事拘留(其卖淫违法行为已被另案处理),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对于嫖娼行为,将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,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。
对于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,将加重处罚,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,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。
对于情节较轻的嫖娼行为,也有可能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的罚款。
但是,如果你已经成年并且具有完全行为能力,嫖娼将会成为你的犯罪记录,伴随一生。这不仅会影响到你未来的工作和生活,还可能影响你的家人和后代。
记住:嫖娼不仅违法,还可能带来疾病传播、家庭破裂等严重后果。珍爱生命,远离嫖娼。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,共同创造美好的社会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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